7月20日,中紀委官網公佈:天津市政協副主席、市公預防癌症安局長武長順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正接受組織調查。知情人透露,武或涉嫌利用專利在天津交通領域牟取不正當利益。武長順發明的專利多與智能交通等領域相關,而掌握其專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,經營範圍也與其管理領域多有重合。專家分析,這種操作模式,很容易在採購過程及對專利人的獎勵環節存在利益交換。(8月11日《新京報》)
  隨著武長順的落馬,這位“發明家”式的官員形象被顛覆,一切似乎都是預料之中。因為在他之前,和他同屬一個系統的某位公安局長已經頭頂150多項發明“享譽”公安系統多年了。所以當武長順落馬之後揭開“發明家”形象背後的真實一面時,作為看客,筆者沒有任何驚訝或者感嘆的地方,倒是有一點讓人有點唏噓:為什麼如此明顯的“以發明搞不透明”的腐敗這麼長時間以來能一直大行其道,威剛記憶體對於這種“馬路邊上的腐敗”——天津街頭的信號燈幾乎全是武長順作為專利人,為何這麼久才“東窗事發”?
  其實只要稍稍留意一下,我們就會發現,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檢索結果顯示,武長順發明及領銜發明瞭35項專利。專利申請日期自1999年6月至2013年3月,14年申請了35項發明專利,一年平均兩項還多,而且除了一件胖男孩懷抱金魚造型的擺飾品外, 武長順其餘34項發明,都與警務工作相關澎湖民宿。主要有交通信號燈、人體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儀、隔離護欄、標識牌、公路交通視頻監控系統、警務查詢終端、警用電擊器等,涉及智能交通、交通設施、城市技術防範網絡體系、警用設備等多個領域。
  從他所發明的物件和範圍來看,可謂是洋洋大觀,威剛記憶卡涉及到了警用器材的方方面面,甚至我們認為,即使一個專門研發製造警用器材的公司,如果能有這麼豐富的研發能力和團隊,也是非常讓人看好的。更何況這是由一個日理萬機的交通局長、公安局長利用工作閑暇“發明”的,我們不禁要擊掌贊嘆,這公安局長實在是愛迪生再世,像我等凡夫俗子,即使天天什麼工作也不乾,能幾年發明出一件能申請上專利的產品也不錯了。
  在新京報記者初步報道之竹北買房子後,我們瞭解到,武長順發明的35項發明專利,有12項專利所有權屬於三家公司,其中兩家與公安系統有聯繫。其中的具體的利益勾連,還得等相關部門詳細調查才能予以公佈。但是根據《專利法》規定,專利所有權屬於單位或公司的,專利推廣應用後,發明人一般可獲得2%到3%、最多不超過5%的報酬。而且在具體操作過程中,雙方可另行約定報酬。
  這也就是說,發明人如果是本系統內部的一把手,完全可以憑藉自己的職權為自己的發明謀利益,這就涉嫌以權謀私,而且謀的這個“私”還不是個一般的小“私”——根據《2010年天津市道路交通的管理規劃》,關於天津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系統建設資金結算總計為22.9億元,如此天量的資金投入,作為專利人,能從其中分多少羹,恐怕不會是個小數字。
  利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搞發明,甚至就是掛一個“領銜”的名頭,自己根本不參與,具體的事情都交給技術部門,這種現象恐怕不僅僅是武長順一個人會這樣做,也不是公安部門一個部門存在這種現象。如何遏制“發明家官員”貪腐的衝動和路徑,還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對領導幹部“小發明”的申報和獲利限制,防止一些人成為大“發明家”,進而名正言順的進行大貪污,這是武長順案給我們的啟示。(王麗)  (原標題:應警惕“發明家官員”的腐敗路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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